現行的基本工資和最低工資,在定義上基本上相同,法理上差個位階,但是實務上的缺失是執行單位的不認真,一旦不認真,很多勞工就會有低於基本工資的勞動合作,所以,關鍵不在法理位階,在主管機關的怠惰!
其次,調整!
單方面看物價指數,看似生活需要,但實質確可能反倒出現意外的反效果。
舉例來說,蔡總統為了兌現承諾,雖然最終還是跳票,但是她真的調很多次,只是效果上卻是更糟糕,問題出現在物價波動。
基本工資與物價是相互為因果的指標,基本工資一調,民生物價必定上調,民生物價上升,領基本工資的人就會生活壓力大。
關鍵又回到一個問題
到底最低工資/基本工資的勞工,占該營利事業的比例是多少?這個比例該不該調整?例如連瑣便利超商、加油站,明明很賺錢但給的工資卻很低,這個才是明擺的「剝削」,類似的服務業很多,特別如文化教育服務業、餐飲服務業,就是個普遍現象。
當然這也有不適任勞工的問題(安靜離職),今天不在我討論範圍。
我認為的解決方案,是明訂到而當營利事業賺很多錢,卻不合理的回饋,應明訂調整機制,例如︰年資5年以上仍支領最低工資者占總勞工人數的1%以上,每達1%課徵1%勞工生活補助基金至勞保基金。為了迴避這個就會引導事業內部調薪,讓企業主動減少最低工資的勞工數。
勞保基金則是專款專用,針對這類勞工提供免費教育補助及生活補助,教育補助是為了勞工升級,避免長久做低薪工作的輪迴:生活補助是受訓期間,以3倍加班費的概念發放補助,避免怠惰勞工的怠惰循環。
其實,真正怠惰的是政府長期的產業規劃,台灣沒有長遠的規劃,只有單一押注式的投放,哪天半導體真正不景氣時,台灣就玩完了。
先前重押無煙囱工業——觀光,結果也是低薪偏多的產業。
一個疫情,打到趴。
害我寫到這裏都想怠惰了……
原因,我推測其中有一部分意識形態的問題(不是講藍錄),是公務人員體系的膨脹。
台灣人口,2300萬人很久了,但公務體系卻莫名的增加,中央與地方組織的肥猫,升格了多少機關?除了軍人真的被裁與招不到外,哪個真正沒擴編?(含政府的財團法人)而人民你收到的服務有升格嗎?除了投放的廣告增加了之外,我真沒感受到。
還一直怪事情不能做,都是法理上格局不夠高?
這個違反基本工資開罰多少件?敢在選舉前認真的拼一波?
立委做秀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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