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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20日 星期四

博愛座廢除還得修法?

爭議,乃是社會進步或退步的轉折點。

今年爭議特別多,主要爆發在政治,但我認為根本原因在世代差異。

以「博愛座」為例,當年為了拍馬屁的立法(蔣中正的馬屁精),後來重視弱勢的看法,到現在主要談權利的世代,當然必須重新再檢討。

首先講需求面,立法當年醫療不好經濟不佳,老人家在數量的比例來講著實不多,經濟上能搭大眾運輸更少,所以,影響不大。

就記憶而言,小時候主要看到是孕婦和殘障在坐。

加上當年的教養,從小要吃苦,所以,主動讓座(不止是博愛座)是很基本的美德。

如今,醫藥發達,人的壽命延長,加上許多社會福利,就是老人免費公車,老人出現在大眾運輸上的機會大增。

加上,現今的父母對小孩的教養,都是在呵護下成長,深怕照顧會輸在起跑點。

從上下學就開始接送開始,法律教養更是比較好,所以,深知權利的使用,一樣買票憑什麼你能坐我不能坐?

如此衝突就會發生,一來博愛座不夠坐,二來昨晚沒睡好真需要坐一下,瞇個五分鐘或打個電動也只是剛好而已。

誰錯了呢?

講什麼情緒勒索?

總之,法令過時,該改就改,至少「老弱婦孺」應該明文予以規定,以避免爭議,甚至侵犯到其他人的權利,必要召集青鳥來立法院走一走。

依我看,現今的老者,至少要超過七十歲才算夠老,否則滿坑滿谷,叫年青人如何不產生世代撥奪感?

不能再以白髮蒼蒼作依據,我小學開始就少年白了……

同理,我對「孺」也很有意見,明明可以跑跳嬉鬧的小孩,憑什麼要我讓?

我認為,五歲以上,也足以自立,沒有必要情勒了。

總之,我老了不情勒別人,我現在也不想給人家情勒,反正,大家要自理。

至於我主動讓位的,也別客氣,沒有情勒,只是我想站起來動一動,乘仍可以動的時候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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